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商家企业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提出解除合同

    信息发布者:秋风之月
    2019-01-14 15:47:15   转载

     双方相安无事多年,期间还约定租金上涨至每亩每年800元。然而,近两年村委会总以财政没钱为由拒绝支付租金。老王对此感到十分气愤,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土地租赁合同,并要求村委会支付近五年所欠的租赁费用。

      村委会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,并对租金支付标准提出异议,其表示租金上涨至800元是2014年开始的,之前都是600元,老王全部要求按照800元标准支付没有依据。

      审理法官考虑到老王提出解除合同未提前通知村委会,且租赁土地上仍建有蔬菜大棚,若马上拆除大棚并返还土地将造成巨大损失,故对老王提出的解除租赁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。关于租金,亦采信了村委会自认的标准,因为老王没有提供任何证据。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